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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知荣明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作品创作大赛
发布时间:2006-04-05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知荣明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主题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2006年04月05日)

各系(院):

  胡锦涛总书记“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是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有机统一的一项重大思想理论创新,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本质体现,高屋建瓴,意义深远。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社会思想道德建设中出现的种种复杂情况,加强对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mg4355官网将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落到实处。经研究,院党委宣传部、团委特举办此次主题作品创作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须符合“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讲话精神,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

  文学类:散文、诗歌及议论性文章;小品、相声等表演形式的创作剧本;歌曲、戏曲等的原创作词、作曲。

  美术类:主题招贴、摄影、装饰画、FLASH动画、漫画、书法、篆刻、雕塑、陶艺、速写、剪纸、版画、DV作品等形式;

  2、美术类中平面作品以电脑制作或手绘图均可,单幅彩图、黑白稿、四格漫画均可,规格为A4及以上尺寸,摄影作品不小于7寸。

  三、奖励情况

  1、根据参赛作品创作形式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2、设优秀组织奖;

  3、获奖作品将由mg4355官网推荐参加全省相关主题作品创作大赛活动;

  4、获奖优秀作品将在《山东艺院报》、mg4355官网网站上刊登和发表。

  四、参赛须知

  1、作品送交时间:2006年5月22日——2006年5月26日;

  2、作品可由各系(院)收齐后统一上交,也可由作者本人直接送到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北院艺术剧场303室)或院团委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31—86423613、86423511;

  4、参赛者须在作品背后写清:参赛者姓名、年级、专业及系别、联系电话,以便组委会及时通知获奖信息;

  5、组委会拥有参赛作品的出版、展播等使用权。

 

党委宣传部 团委

二○○六年四月五日

注:以下为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相关网页,供参考。

http://www.godpp.gov.cn/

http://news.sohu.com/s2006/rongru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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