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1. 电话:0531-86522068
  2. 0531-86522070
  3. 0531-86522065
  4. zhiyexueyuan@126.com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4-11-22浏览次数:

              山东艺术学院

文物鉴定与修复教学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统一安排。

二、管理人员接到实验室课程安排后,按上课人数、学时、使用时间及要使用的机器设备、设施作好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

三、管理和维护实验室一切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律,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并及时向实验中心领导报告。

四、监守工作岗位,根据教学安排,提前进入实验室,协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作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清洁安排工作。

五、管理人员应提醒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应及时批评、警告,对不符从管理者应即时报领导处理。

六、管理人员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向学生宣读安全注意事项及机器设备性能,做好机器、教具的登记工作,管理好国有资产设备。

七、课程结束后,管理人员应与学生进行交接,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向领导报告。

八、参加编制所需设备及超市相关材料购置计划。

九、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文物鉴定与修复教学实验中心

                                                                                      二零一三年十月

上一条:管理制度 下一条:防火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