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2019年11月1日修订)
职业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协助党总支书记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第一条 协助党总支书记负责职业教育学院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学院意识形态建设。
第二条 负责职业教育学院团总支、学工干部、班主任的管理、培养和教育工作。及时听取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的工作汇报,指导他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调查处理学院的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院长、书记及上级主管部门。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有前瞻性,防患于未然。
第四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安排,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好学生的综合测评、资助、评先推优、毕业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提交职业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呈报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六条 定期向学院领导班子通报学生工作的有关情况,参与职业教育学院重大事项的集体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学院校友工作。
第八条 完成上级及职业教育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